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党字〔2019〕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徽工程大学章程》中关于二级学术组织、二级民主管理部分条款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学院
二、督查内容
《安徽工程大学章程》中关于二级学术组织、二级民主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即《安徽工程大学章程》第五十四、五十五条)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方式主要是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
四、督查步骤
1、自查。10月16日至30日,各学院根据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形成自查报告。
2、督查。
(1)时间:10月31日。
(2)督查组:由校领导牵头,成员由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科技处、工会、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名单及分工见附件1)。
(3)督查方式:(1)听取汇报;(2)查阅材料;(3)座谈交流。督查具体内容及工作要求见附件2。
3、反馈。督查组综合分析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总结经验与特色,就督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梳理汇总意见和建议,填写“反馈表”(见附件3和附件4)送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由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统一向各学院反馈。
4、整改。各学院结合督查反馈情况,结合本学院实际,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切实贯彻执行和落实章程条款,学校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把督查的过程作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推动制度落实和工作持续改进的过程。
2、督查组要认真总结各学院经验与特色,分析和梳理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督查结果。
附件1:督查组组成及分工表.doc
附件2:督查内容及工作安排表.doc
附件3:二级学术组织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反馈表.doc
附件4:二级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反馈表.doc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办公室 工会 科技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