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6   浏览次数:63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的统一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分析、上报工作我校2019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需于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为做好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已分配到各相单位,具体任务分解见《安徽工程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负责采集,协作单位应积极配合填报。需要学院填报的数据、由责任单位下填报任务,学院采集后上报相对应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负责审核把

二、工作流程

1.数据采集

1)基础数据

该系统填报表格中包括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表1-3、表1-4、表1-5-1、表1-5-2、表1-6-1、表1-6-3、表1-7、表1-8-1、表1-8-2)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

关键步骤一:928日前,人事处填报并审核“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关键步骤二:929日前,教务处填报并审核“表1-5-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关键步骤三:9月29日前,教务处填报并审核“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

关键步骤四:9月30日前,人事处填报“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教务处填报“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填报“表1-8-1本科实验场所”,科技处填报“表1-8-2科研基地”

2)其他数据

关键步骤五:1016日前,其他的数据表格同步填报。

2.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

1016日前,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填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本单位数据填报人员通过系统录入数据、保存数据并提交校级管理用户审核。同时,各责任单位由专人负责将审核后的纸质材料(部门签章)、电子文档统一提交到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数据提交学校审核后原则上不得再修改。

3.学校审核、提交

10月22日前,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完成对数据的汇总、分析、审核10月25日前,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提交学校审核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对学校审核通过的状态数据,再次审核确认,10月30日前将填报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提交教育部。

三、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反映的数据采集要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按时按要求上报严禁数据填报中的作假行为,学校上报数据后不得更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作为本科教学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一流专业建设等重要依据。

2.2019年数据采集要求与2018年相比,增删了部分表格,少数表格统计内容发生了变化,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研读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内涵,把握每张表格的时间节点。

3.各责任单位根据《安徽工程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严格按照《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中的要求采集数据数据收集,需要收集到位,有误的数据要进行修改,不合理的数据要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改进,确保我校上报的数据科学、真实、准确。

4.各责任单位采集的所有数据由本单位数据填报人员按照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页进行填报。

5.各责任单位数据采集填报人加入数据采集工作群QQ:744735050,群名片请设为“部门+姓名”。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模版》的电子版将在群里发布。联系人:高宏(质量评估科)电话:2871561。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19年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