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及《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校发规字〔2020〕8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采集、审核和填报2019-2020学年、2019自然年、时点(2020年9月30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二、任务分工
由责任部门负责向相关学院、部门采集并在网上填报数据,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安徽工程大学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部门负责采集,协作部门应积极配合。需要学院填报的数据,由责任部门下达任务,学院采集后上报相对应的责任部门,学院和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
三、工作流程
本年度数据采集系统网址:
https://udb.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
1.数据采集
(1)基础数据的录入顺序
关键步骤一:9月15日前,人事处填报并审核“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关键步骤二:9月16日前,教务处填报并审核“表1-4-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关键步骤三:9月17日前,教务处填报并审核“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
关键步骤四:9月20日前,人事处填报“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教务处填报“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填报“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2)其他数据
关键步骤五:10月10日前,其他数据表格完成填报。
2.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
10月10日前,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所填报数据及文字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由本单位数据填报人员通过系统录入数据、保存数据并提交校级管理用户审核。数据提交学校审核后原则上不得再修改。同时,各责任部门由专人负责将核对和审核后的纸质材料(经上报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统一报送到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质量评估科。
3.学校审核、提交
10月20日前学校将学校审定后的填报数据提交至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校发规字〔2020〕8号)规定,部门主要负责人、学院院长是数据采集和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2.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研读《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内涵,把握每张表格的统计时间节点和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
3.各责任部门根据《安徽工程大学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严格按照《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中的要求采集数据。数据收集,需要收集到位,有误的数据要进行修改,不合理的数据要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确保学校上报的数据科学、真实、准确。
4.各责任部门采集的所有数据由本单位数据填报人员按照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页进行填报。
附件:安徽工程大学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pdf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