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校发规字〔2020〕6 号),在参评专业自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人工智能学院机器人工程专业进行了合格评估。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2021 年新办本科专业评估结果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3日17:00前向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反映。
地 点:行政楼1005
电 话:287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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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