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工作,强化本科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依据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办法》《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安徽工程大学教考分离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安徽工程大学试卷质量评价办法(修订)》《安徽工程大学试卷批改与装订规范》《安徽工程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规范(修订)》等有关文件(见附件1)。
二、督查内容
1.近两个学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考核试卷等材料的规范情况,具体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培养方案的达成情况、校企“双导师”制执行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的管理情况以及完成质量;
(2)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是否≥50%;
(3)课程考核试卷是否按标准(规范)批阅、存档,相关过程管理、不及格率分析及改进等材料是否完备;
(4)其他相关问题。
2.培养方案符合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情况,具体如下:
(1)学生毕业必须修满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数是否≥2学分;
(2)劳动教育必修课或必修课程中劳动教育模块学时总数是否≥32学时;
(3)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实验实训内容的基础性和应用性、注重培养学生应用能力情况;
(4)其他相关问题。
3.各学院质量保障建设情况,具体如下:
(1)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2)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的情况;
(3)内部质量评估制度的建立及接受专业认证等情况;
(4)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建设与改进效果;
(5)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建设情况。
三、工作开展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对照文件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查自查表》(附件2)。自查完成时间:2023年10月18日。
(二)学校督查
由发规处和教务处联合组织督导专家成立督查组,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督查工作,具体分工见表1。
表1 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查分组表
组 别 | 成员 | 督查学院 |
组 长 | 组 员 |
第1组 | 陆华才 | 刘新华 周爱珠 高文根 孙明国 颜小燕 | 机械工程学院(第八周) 纺织服装学院(第九周) 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周) 数理与金融学院(第十一周) 体育学院(第十二周) |
第2组 | 王传玉 | 蔡为荣 汪晓宇 朱先琦 王冠凌 赵转哲 | 人工智能学院(第八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九周)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第十周) 设计学院(第十一周) 人文学院(第十二周) |
第3组 | 唐铃凤 | 唐定兴 王永忠 张 明 金承志 杨 丹 | 建筑工程学院(第八周) 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第九周)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第十周)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第十一周) 外国语学院(第十二周) 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十三周) |
督查组主要通过“听、看、问、查”形式,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检查,认真细致查摆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向被督查学院反馈整改意见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1.督查组组长联系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确定现场督查相关事宜;
2.督查组结合各学院自查情况,现场查阅材料并就有关问题与被督查学院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3.督查组督查完毕将《安徽工程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查问题清单》(见附件3)反馈至被查学院;
4.督查组将跟踪检查各学院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此次督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于10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安徽工程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查自查表》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质量评估科,电子版发送至QQ:1158459688;
2.请各督查组协调好与被督查学院时间安排,于8-13周开展专项督查,认真开展督查并做好督查情况记录,梳理好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至学院;
3.督查结束后,各学院结合督查组反馈的问题逐项、及时进行整改,撰写整改报告(见附件4),并于收到问题清单一周后报送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质量评估科和教务处质量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QQ:1158459688、460249424,届时将对相关督查情况予以发布。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查文件依据.zip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查自查表.docx
附件3:安徽工程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查问题清单.doc
附件4:安徽工程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查整改报告.docx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教务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