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接省、市发改委做好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正式申报工作;
2.做好各单位2023年度规划评估考核任务指标分解工作;
3.做好《安徽工程大学章程(2023年核准)》宣传工作;
4.配合做好学校年度综合考核相关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
5.发布第12周教学督导通报;
6.撰写本年度新办本科专业合格评估报告;
7.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上报工作;
8.继续组织督导专家组对相关学院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查;
9.撰写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