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第二届安徽工程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即将届满,依据《安徽工程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安徽工程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学校决定启动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优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热心学校督导工作,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得到同行和师生好评。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15年以上经历,特别优秀者,年限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原则上聘任时年龄不超过70岁。
5.校督导专家需在校外无兼职的我校退休干部、退休教师以及在职优秀一线教师。
二、聘任程序
(一)校督导专家
1.采取推荐方式。原则上各学院推荐校督导候选人1名,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校教育教学督导推荐表》(见附件1),请本科教学办公室主任于7月4日前将纸质盖章件报送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质量评估科,电子版发送至fgpg@ahpu.edu.cn(主题注明:“++++学院第三届校督导推荐人名单”)。
2.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学校颁发聘书,任期三年。
(二)学院督导专家
各学院参照本通知同步做好学院督导组换届工作,设组长1名,按照学院专任教师数20:1配备学院督导专家,不足3人的按3人配备,填写《院级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名单》(见附件2),请本科教学办公室主任于7月4日前将纸质盖章件报送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质量评估科备案,电子版发送至fgpg@ahpu.edu.cn(主题注明:“++++学院第三届院督导组名单”)。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2871562。
附件1 安徽工程大学校教育教学督导推荐表.doc
附件2 院级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名单.docx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