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7   浏览次数:290

各学院、各部门:

第二届安徽工程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即将届满,依据《安徽工程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安徽工程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学校决定启动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优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热心学校督导工作,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得到同行和师生好评。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15年以上经历,特别优秀者,年限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原则上聘任时年龄不超过70岁。

5.校督导专家需在校外无兼职的我校退休干部、退休教师以及在职优秀一线教师。

二、聘任程序

(一)校督导专家

1.采取推荐方式。原则上各学院推荐校督导候选人1名,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校教育教学督导推荐表》(见附件1),请本科教学办公室主任于74日前将纸质盖章件报送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质量评估科,电子版发送至fgpg@ahpu.edu.cn(主题注明:“++++学院第三届校督导推荐人名单

2.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学校颁发聘书,任期三年。

(二)学院督导专家

各学院参照本通知同步做好学院督导组换届工作,设组长1名,按照学院专任教师数20:1配备学院督导专家,不足3人的按3人配备,填写《院级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名单》(见附件2),请本科教学办公室主任于74日前将纸质盖章件报送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质量评估科备案,电子版发送至fgpg@ahpu.edu.cn主题注明:“++++学院第三届院督导组名单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2871562

附件1 安徽工程大学校教育教学督导推荐表.doc

附件2 院级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名单.docx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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