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开展新办本科专业合格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8   浏览次数: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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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学校决定对2025年度有首届毕业生的新设本科专业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5年度有首届毕业生的开展新办本科专业,具体如下表。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集成电路学院

区块链工程

数理与金融学院

二、评估依据

依据为《安徽工程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校发规字〔2020〕6号)(附件1)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定位与规划、师资队伍、教学资源、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等。

三、评估程序

1.专业自评。9月28-11月9日,参评专业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中“安徽工程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自查,逐项汇总支撑材料,撰写专业自评报告(附件2)。

2.学院审查。11月10日-11月16日,参评专业所在学院要组织学院教授委员会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专业自评材料,需聘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加强指导、完善修改意见,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中“安徽工程大学本科专业评估进展情况一览表”。

3.学校考察。暂定于11月27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参评专业开展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内容为:

1)听取参评专业负责人汇报指标体系情况。

2)听取所在学院负责人汇报参评专业自评总体情况。

3)专家组查阅有关专业建设文件资料及支撑材料(要求被评专业将材料集中放置),实地察看实验室等办学条件,随机听课看课,召开师生座谈会,抽查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

4)专家组集中评议初步给出评估结果。

4.学院整改。参评学院根据评估结论,在一个月内,制定专业评估整改方案,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质量评估科,并进行认真闭环整改。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参评专业所在学院成立专业合格评估领导校组,院长担任组长,有效完成评估程序中各阶段任务。领导和专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新办专业评估的重要意义,本次合格评估工作。

2.认真总结。学院需将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及专业评估进展情况一览表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质量评估科(A1005);专家组要凝练专业建设的经验与特色,分析和梳理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评估结果。

3.持续改进。专业自评要突出该专业建设的人才培养特色,自评报告要对该专业创办以来基本情况、办学特色进行总结,对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的一、二级指标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每项都应有相应的支撑材料,对于该专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应进行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闭环持续改进。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2871562。

附件:

1. 《安徽工程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2. 《安徽工程大学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5年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