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徽工程大学章程》修订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浏览次数:620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公办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2〕6号)要求,顺利完成《<安徽工程大学章程>修订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徽工程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修订工作专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党的全面领导,准确理解和把握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广泛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兄弟高校章程修订经验,深入研究分析学校发展实际,总结实践经验,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章程》修订工作。

二、专班成员

组  长:苏国红

成员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人事处、学生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社会合作处、财务处、工会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工作职责

围绕《<安徽工程大学章程>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准确理解和把握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研究分析学校发展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将学校办学特色在《章程》中充分展示并准确表达,确保《章程》修订稿具有发展性,章程条文内容不重复、语言不累赘、表述留有余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章程》修订工作。

章程委员会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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