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次数:254

各学院、各部门:

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已进入中期阶段,为全面总结评估学校“十四五”规划前半期实施情况,做好后半期的各项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7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一)评估重点

“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主要围绕学校(学院)“十四五”规划中确定的发展目标、重大工程及改革任务等开展,评估的重点是目标实现程度、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发展环境分析与预测等。

(二)评估内容

1.与省“十四五”规划衔接,制定印发学校“十四五”规划,规划任务分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监测评估等工作总体情况。

2.“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及任务进展情况,包括指标实现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

3.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和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实施的阶段性成果、产生的效益分析。

4.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5.“十四五”后半期学校(学院)后续发展的对策或建议。包括对发展规划的调整和补充,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等。

6.研究“十五五”重大工程和项目。结合中期评估,条目式列出重大事项,包括背景及必要性、主要内容、预期效果等。

(三)评估数据时点

中期评估中涉及主要目标指标,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正式数据出来前可提供预估数。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统计截止为2023年6月30日。

二、“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

(一)调整原则

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适当加压,努力实现学校在省内高校中争先进位,保证学校“十四五”规划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二)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是以“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为基础,以高等教育发展新要求新变化和学校发展现状为依据,以能够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或提升学校社会声誉为主要标准,调整相关指标任务项或指标任务量和重大工程内容。

三、进度安排

(一)拟定通知与工作部署(2023年5月19日前)

学校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本次规划评估与调整工作,拟定“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工作通知,部署中期评估及调整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学院成立“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工作组,并指定专门联系人,于22日前将工作组名单、联系人名单及联络方式报送至领导组办公室(A座1006室)。

(二)规划执行中期自评(6月2日前)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认真梳理“十四五”前半期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各学院规划执行情况,广泛听取师生及相关单位和人员意见,对照指标任务,对标标杆学校(学院),总结成绩和经验,按照评估内容中第2至第6条要求开展自评,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和学院按此顺序编制“十四五”专项规划、学院规划中期自评报告,填报“十四五”规划中期任务指标(重大工程)执行情况一览表(附件2)。各专项规划如涉及任务指标、重大工程调整,由牵头部门统一填报“十四五”规划中期任务指标(重大工程)调整一览表(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领导组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851299764@qq.com。

(三)学校对各专项、学院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进行评估(6月9日前)

组织“十四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评估汇报会,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各学院用PPT形式进行汇报,领导组听取汇报并进行中期评估。

(四)开展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中期自评,编制中期自评报告(审议稿)及调整方案(初稿)(6月16日前)

学校结合各专项、各学院规划自评情况,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对学校“十四五”规划前半期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并编制学校“十四五”规划执行自评报告(审议稿)及调整方案(初稿)。

(五)征求意见及专家论证(6月20日前)

组织专家对“十四五”规划调整方案(初稿)或有关建议进行论证,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形成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方案(审议稿)。

(六)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自评报告、中期调整方案审议审定(6月28日前)

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方案(审议稿)提交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审议;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自评报告(审议稿)、中期调整方案(审议稿)提交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定。

(七)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自评报告报送(8月10日前)

根据校党委常委会意见对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自评报告进行完善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八)完成学院“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9月4日前)

各学院依据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方案和各专项规划要求,对照调整原则和内容要求完成学院调整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以学院文件形式报送领导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保证“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工作在学校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导和组织下开展。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评估与调整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推动各阶段的工作进程。各牵头部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通力协作,确保“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二)充分调研、认真谋划。为达到中期评估的预期目的,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自评。要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利用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意见,调整结果既要符合学校(学院)发展实际,又要能够支撑实现学校规划总体目标。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学院要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支撑材料,确保支撑材料完整。

(三)创新方法、发扬民主。坚持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加强与外部专家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对重要领域进行第三方评估,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社区参与中期评估工作,把评估过程当作总结经验、明确方向、调整完善规划、凝心聚力的过程。根据评估内容的不同性质,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过程评估与效果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

(四)统筹安排、确保进度。本次中期评估和调整安排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1:“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工作任务分工表.docx

    附件2:“十四五”规划中期任务指标(重大工程)执行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3:“十四五”规划中期任务指标(重大工程)中期调整一览表.docx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