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牢固确立“学生中心”地位,高质量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问题整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要求,现就本学期听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次数
1.校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思政课建设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政课听课不少于1课时;分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听课不少于4课时,其中听思政课不少于1课时;其他校领导听课不少于2课时,其中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听思政课不少于1课时。
2.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人事处、学生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团委、现代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每人听课不少于2课时,其中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的主要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课时。
3.各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听课不少于4课时,其他学院领导听课不少于2课时;各二级学院应安排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有针对性地听课,原则上不少于2课时。
4.校督导需完成不少于20课时(其中含3课时的实验)的听课任务;学院督导每人需完成不少于10课时(其中含2课时实验)的听课任务。
二、听课记录
认真填写听课记录簿和《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1),由所属单位收集汇总后在本学期末报送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各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由所在学院归档,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适时对听课情况进行通报。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听课,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和校督导在全校范围听课。
2.听课人员需携带听课证,听课方式以随机听课为主,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原则上听完1节次,听课期间原则上不得影响教师正常授课;用好OA系统“督导巡课”平台,可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
3.听课需关注教师师德师风、学生听课情况,以及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情况。听课过程中,实事求是记录教师授课情况并填写听课记录簿,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须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表》(附件2),并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质量评估科;有关听课意见建议现场反馈给授课教师;涉及教风学风、教学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报相关学院、部门。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2871562。
附件1: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xlsx
2: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表.docx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