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及督导听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9   浏览次数:489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牢固确立“学生中心”地位,高质量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问题整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要求,现本学期听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次数

1.校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思政课建设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政课听课不少于1课时;分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听课不少于4课时,其中听思政课不少于1课时;其他校领导听课不少于2课时,其中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听思政课不少于1课时。

2.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人事处、学生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团委、现代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每人听课不少于2课时,其中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的主要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课时。

3.各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听课不少于4课时,其他学院领导听课不少于2课时;各二级学院应安排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有针对性地听课,原则上不少于2课时。

4.校督导需完成不少于20课时(其中含3课时的实验)的听课任务;学院督导每人需完成不少于10课时(其中含2课时实验)的听课任务。

二、听课记录

认真填写听课记录簿和《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1),由所属单位收集汇总后在本学期末报送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各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由所在学院归档,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适时对听课情况进行通报。

、相关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听课,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和校督导在全校范围听课。

2.听课人员携带听课证,听课方式以随机听课为主,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原则上听完1节次,听课期间原则上不得影响教师正常授课;用好OA系统“督导巡课”平台,可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

3.听课关注教师师德师风、学生听课情况,以及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情况。听课过程中,实事求是记录教师授课情况并填写听课记录簿,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须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表》(附件2),并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质量评估科有关听课意见建议现场反馈给授课教师;涉及教风学风、教学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报相关学院、部门。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2871562。

 

附件1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xlsx

2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表.docx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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